长大资管字[2005]6号
各院(部)、处(室):
《长春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6个文件已经2005年7月19日第20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长春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长春大学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3.长春大学仪器设备、家具验收、建帐管理暂行办法
4.长春大学订立仪器设备、家具、实验材料和低值耐用品经济合同的暂行规定
5.长春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6.长春大学仪器设备技术资料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二○○五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