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加强我校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是国家的重要技术储备,是仪器设备购买、使用、维修、改造、升级的重要依据,是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凡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其购买时的计划、论证材料、随机附带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结构图、线路图等)均须归档。本校自制仪器设备,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符合建档条件的,除研制文件材料作为科研成果归入科研档案外,其余均按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要求处理。
三、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实行校、院(部、处)两级管理。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全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包括国家科委统一管理的23种)和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的技术资料归档工作,其技术资料档案交校档案室保管。院(部、处)负责本部门办公设备和普通常规设备的技术资料归档工作,在本部门由专人保管。
四、仪器设备档案归档范围
(一)综合类
序号类目名称
1、上级有关仪器设备工作的政策、业务管理文件
2、本校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3、设备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调查材料
4、本校仪器、设备申购报告、购置计划及经费分配方案
5、本校仪器、设备移交清册及仪器设备报废、调拨报告和批复
6、本校仪器、设备业务工作的综合性统计材料
(二)仪器设备项目类
序号类目名称
1、可行性论证报告
2、定购合同(复印件)
3、进口设备进口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商务文件
4、安装、调试、验收等记录
5、设备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材料
6、索赔来往函件及处理结果文件
7、使用、检修、故障事故记录本
8、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书
9、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五、归档的案卷应填写案卷目录。案卷目录可打印或用钢笔正楷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文面要整洁,不得涂改。每个案卷组成以后,都应写明案卷内图纸和文件材料的页数,日后案卷内的图纸和文字材料需要变更、修改时,由档案管理人员随时以备考表的形式注明。
六、仪器设备档案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规范管理,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完整;借阅档案材料应严格履行手续。对丢失、损坏档案材料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七、资产管理处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应交清档案,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校档案室。
八、除自制设备的科研部分随科研成果档案定密级外,设备档案文件材料原则上无密级。
九、本暂行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