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关于印发《长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处(室)、学生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学分制管理的实际情况,学校对2005年7月制定的《长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教字[2005]65号)进行了修订。并经2009年12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实施。
附件:长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长春大学学籍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