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14年3月13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闫树骞同志因达到退休年龄界限,免去其校工会主席职务;
任命姜淑兰同志为校工会主席(兼)。
以上同志任免时间从2014年3月13日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中共长春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