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校发〔2015〕121号
长春大学关于王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2015年10月27日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校长聘任:
王岩同志为监察处处长(兼);
张代治同志为教务处处长;
赵利军同志为招生办公室主任;
肖玉山同志为科研处处长;
王德军同志为研究生部主任;
商文革同志为计划财务处处长;
杨喜臻同志为审计处处长;
周剑杰同志为审计处正处级审计员;
李贵海同志为安全处处长;
李宏图同志为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段有忠同志为后勤总公司总经理;
樊海涛同志为校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李庆华同志为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赵莉同志为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行政副院长(兼);
李纯莲同志为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行政副院长(兼);
于焱同志为经济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徐光志同志为文学院院长;
周默刚同志为文学院行政副院长(兼);
林海燕同志为文学院副院长;
于永俊同志为理学院行政副院长(兼);
王金玲同志为外国语学院院长;
陈强同志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靳国庆同志为特殊教育学院院长(兼);
修险峰同志为特殊教育学院副院长;
宗世英同志为美术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张宏燕同志为美术学院行政副院长(兼);
高长城同志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杨义波同志为园林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邓克金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院长;
孙慧洁同志为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兼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
徐德斌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学院院长;
艾虹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学院副院长;
孟丽君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学院副院长;
庞凌霄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学院副院长;
鲁毅光同志为图书馆馆长;
汪跃同志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田树槐同志为网络信息中心主任;
张晓辉同志为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
陈宏同志为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正处级);
吴旭云同志为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桑林同志为特殊教育研究中心——吉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正处长级);
高宁同志为校友工作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赵擎昊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学院院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免去:
杨喜臻同志监察处处长(兼)职务;
肖玉山同志教务处处长职务;
段有忠同志教务处副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宋立军同志科研处处长职务;
陈岱民同志研究生部主任职务;
华传铭同志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职务;
赵利军同志计划财务处处长职务;
周剑杰同志审计处处长职务;
商文革同志审计处副处长、正处级审计员职务;
李贵海同志保卫处处长职务;
樊海涛同志保卫处副处长职务;
田树槐同志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李宏图同志后勤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桑林同志校医院院长职务;
曲守平同志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高立波同志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行政副院长(兼)职务;
刘晓杰同志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力同志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行政副院长(兼)职务;
陈玉明同志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盛洪昌同志经济学院院长职务;
徐光志同志人文学院、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于永俊同志人文学院、行政学院行政副院长(兼)职务;
孟丽君同志人文学院、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林海燕同志人文学院、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吕中华同志音乐学院行政副院长(兼)职务;
王岩同志理学院行政副院长(兼)职务;
孙慧洁同志外国语学院院长职务;
张代治同志特殊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张宏燕同志美术学院院长职务;
邓克金同志美术学院行政副院长(兼)职务;
修险峰同志美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高长城同志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园林学院院长职务;
周默刚同志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园林学院行政副院长(兼)职务;
杨义波同志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园林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德军同志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王金玲同志国际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陈强同志公共外语教研部副主任职务;
徐德斌同志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职务;
艾虹同志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庞凌霄同志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赵志强同志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职务;
汪跃同志网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张晓辉同志学报编辑部主任职务;
吴旭云同志学报编辑部副主任职务;
李纯莲同志高教研究室主任职务;
翟英同志高教研究室正处级调研员职务;
王宏同志计划财务处综合管理科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时间从2015年10月27日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长春大学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