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党发〔2015〕37号
校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15年12月10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命:
张 献同志为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彭 威同志为校部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姚晓波同志为武装部国防教育科(军事教研室)副科长;
孙 磊同志为文学院党委副科级组织员;
李东旭同志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副书记;
褚国兴同志为园林学院团委副书记;
王 聪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学院团委副书记。
免去:
岳利军同志纪委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李东旭同志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职务;
王 聪同志人文学院、行政学院团委副书记职务;
孙 磊同志人文学院与行政学院党委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褚国兴同志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园林学院团委副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时间从2015年12月10日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中共长春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