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校发〔2016〕23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6年3月3日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校长聘任:
王志宇同志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兼校友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陈建弟同志为人事处副处长;
孙红梅同志为审计处副处长;
庞 博同志为安全处副处长;
沈 玲同志为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为一年。
刘 磊同志为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
郭宏岩同志为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副科长。
免去:
刘 磊同志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田鸿儒同志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王志宇同志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建弟同志人事处劳资科科长职务;
杨 光同志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职务;
孙红梅同志审计处基建维修工程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王建辉同志保卫处治安科科长职务;
庞 博同志保卫处防火科科长兼校区三办主任职务;
杨雪冬同志后勤管理处管理科科长职务;
胡 旭同志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刘海涵同志特殊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沈 玲同志学报编辑部主任助理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时间从2016年3月3日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长春大学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