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校发〔2016〕66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6年5月17日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校长聘任:
李 萌同志为教学建设与评估中心主任;
樊海涛同志为校医院院长;
李庆华同志为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院长;
于 焱同志为经济学院院长;
杨义波同志为园林学院院长;
戴士权同志为萨满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金海峰同志为网络国学院院长、网络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刘 刚同志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副院长;
吕原生同志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赵昌龙同志为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副院长;
傅胜春同志为美术学院副院长;
吴修利同志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马艳丽同志为园林学院副院长;
刘 阳同志为公共外语教研部行政副主任(兼);
张 超同志为吉林省残疾人康复设备及技术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
王 薇同志为网络国学院副院长;
李 丽同志为网络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 立同志为吉林省校园安全工程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
免去:
樊海涛同志校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职务;
李庆华同志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职务;
于 焱同志经济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职务;
杨义波同志园林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职务;
戴士权同志萨满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刘 刚同志教务处实践管理科科长职务;
张 超同志科研处科学技术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试用期为一年,任免时间从2016年5月17日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长春大学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