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校发〔2017〕35号
长春大学关于王志宇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经2017年4月13日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校长聘任:
王志宇同志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兼校友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陈建弟同志为人事处副处长;
孙红梅同志为审计处副处长;
庞 博同志为安全处副处长;
沈 玲同志为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于 涛同志为美术学院副院长;
谭中华同志为政策法规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姜 利同志为教务处实践管理科科长;
付海东同志为教务处综合科科长;
邹英永同志为科研处综合管理科科长;
李宏峰同志为研究生部研究生管理科科长;
王振乾同志为计划财务处收费科科长;
贡 爽同志为审计处基建维修工程审计科科长;
李春峰同志为国有资产管理处供应科科长兼采购中心主任;
徐坤明同志为后勤管理处节约能源管理科科长;
吴 明同志为西校区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科长;
包和平同志为校医院保健科科长;
程如冰同志为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张宝国同志为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韩 强同志为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宋玉成同志为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褚国兴同志为园林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高世权同志为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齐鹏林同志为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生活服务科科长;
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长春大学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