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校发〔2017〕253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7年12月15日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校长聘任:
于春荣同志为经济学院院长;
董 亮同志为体育教研部主任。
(以上同志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
赵 越同志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于春荣同志经济学院副院长职务;
董 亮同志体育教研部副主任职务;
于大伟同志安全处校卫队队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12月15日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长春大学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