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校发〔2018〕42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经2018年5月9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同意你们对系、室、部、中心负责人任免的请示,并批复如下:
于 淼同志为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机械工程系主任;
李 未同志为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车辆工程系主任;
唱晓阳同志为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
王 颖同志为文学院新闻传播系主任;
秦 晶同志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副主任;
王 杨同志为外国语学院韩国语教研室副主任;
王姝妮同志为美术学院绘画系副主任;
王嘉平同志为美术学院环境设计系副主任;
姜晓微同志为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系主任;
王海鹰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主任;
于振梅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
吴 进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概论教研室主任;
王 猛同志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学一部副主任。
于 淼同志不再担任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系主任职务;
李 未同志不再担任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汽车服务工程系主任职务;
谷 赫同志不再担任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系主任职务;
吴佳楠同志不再担任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网络工程系主任职务;
岳莉同志不再担任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基础教研室主任职务;
黄晓红同志不再担任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职务;
李忠芝同志不再担任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 杨同志不再担任外国语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语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桑 蕾同志不再担任美术学院中国画教研室主任职务;
张如画同志不再担任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系主任职务;
武东风同志不再担任美术学院环境设计系主任职务;
王海鹰同志不再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原理教研室主任职务;
于振梅同志不再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品德教研室主任职务;
吴 进同志不再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邓小平理论教研室主任职务;
赵 毅同志不再担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学一部主任职务。
长春大学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