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校发〔2018〕41号
校内各单位:
经2018年5月9日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校长聘任:
付海东同志为教务处教务科科长;
杜 伟同志为人事处社会保险科科长;
周丽君同志为离退休工作处正科级秘书;
刘 博同志为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科长;
刘双立同志为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刘海春同志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褚国兴同志为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韩 强同志为园林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马 琳同志为吉林省普通高校农产品加工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
丁 锐同志为特殊教育研究中心-吉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办公室主任;
仲崇巍同志为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副科长;
梁 晨同志为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董玉威同志为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院办公室副主任;
唐 博同志为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
孙 磊同志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
免去:
周丽君同志学校办公室行政科科长职务;
郭志伟同志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付海东同志教务处综合科科长职务;
丁 锐同志招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马 琳同志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海春同志后勤保障处饮食管理科科长职务;
杜 伟同志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韩 强同志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褚国兴同志园林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刘 博同志吉林省普通高校农产品加工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职务;
仲崇巍同志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姜 涛同志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董玉威同志人事处社会保险科副科长职务;
梁 晨同志基建处招标与合同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赵擎昊同志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学院院办公室副科级秘书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时间从2018年5月9日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长春大学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