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改派期为三年,毕业三年内可以改派。
1.毕业生向原就业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同意毕业生改派的退函并经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同意;
3.新的接收单位出具同意接收毕业生的接收证明;
4.持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原单位退函、新单位接收证明到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5.持新《就业报到证》回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开据户口改迁证明后,到校保卫处户籍科改迁户口。
6.持新《就业报到证》到档案所在地迁移档案关系等。
注:改派回生源地不需出具新单位接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