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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长春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思想教育科  学生工作部(处) 审核人: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三全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效整合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资源,研究解决学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形成学生工作合力,学校决定成立“长春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指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主 任:孙爱军 韩 业

副主任:王剑飞

成 员: 

徐金堂 张 献 薛 蛟 张洪昭 袁旭东

王 一 黎 娜 李 萌 李念峰 李贵海

许 敏 商文革 赵 越 王建光 田树槐

陆 明 岳利军 马东辉 宫小明 各学院党委书记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部部长袁旭东兼任。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校学生工作的总体规划,负责检查监督工作落实;

2.负责全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调研、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学生反映的突出问题;

3.研究商讨学生权益维护与发展相关事宜;

4.研究商讨学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指导协调全校性的学生思想教育、校园文化活动;

6.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总体规划;

7.完成学校和上级职能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1.学指委通过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会议,特殊情况可召集临时会议;

2.学指委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凡需经学指委研究的问题,应事先由学指委办公室整理后提交会议;

3.学指委办公室在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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