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长春大学保卫处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89940.00元人民币。
三.计划编号:2014-0625。
三.货物名称、数量及供货期:货物名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7天。
四.资金支付:所有物品能正常使用、经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由长春大学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
五.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有所投物品的销售资格。
六.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6月 25 日 至 6月27日上午8:00—17:00(北京时间),到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205室报名。
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请于2013年6月30日下午17:00点前到长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综合楼B区1205室)购买。
八.招标会及其他事项电话另行通知:
其它详细情况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届时请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招标会。
招标单位:长春大学。
项目单位:长春大学保卫处。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李春峰、张祥
电话:0431-85250281
传真:0431-85250282
长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6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