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有关政策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厉行节约,请勿将与评标无关的因素编辑到投标文件中。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根据吉林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于 2014年03月13日 ,对长春大学 科研教学设备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因投标人(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现重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请投标人注意,重新招标项目适用招标文件《通用部分》重新招标备用条款。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1.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4 年03月28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三、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3月28日23:59时。
四、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五、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接受投标时间:2014年04月18日上午10:30至11:00时。
5.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04月18日上午11:00时。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15000元人民币(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足额汇入(存入)采购中心帐户)。
八、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车云翔电话:0431-88904816
传真:0431-88904816邮政编码:130051
网址:www.jlszfcg.gov.cn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帐号:3594018800007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