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大学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规定,现拟对后勤总公司窗帘采购项目进行校内谈判采购公告,具体采购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功能、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01 |
窗帘 |
具体以学校样品为准,投标货物优于或等于样品,布艺。样品请联系后勤总公司胡老师,联系电话0431-85250190 |
延米 |
1560 |
27.80 |
43368.00 |
本项目含安装及拆除原有窗帘;中标后要求中标商制作一套样板间, |
02 |
滑道 |
具体以学校样品为准,投标货物优于或等于样品,铝合金材质。样品请联系后勤总公司胡老师,联系电话0431-85250190 |
延米 |
1300 |
16.50 |
21450.00 |
以上预算总计约为64818.00元人民币。公告期为2017年5月2日至5月4日,欢迎具备条件的厂商或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会,请务必在公告期内与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联系。
注:1.所有投标商须携带项目预算金额的5%投标保证金;
2.所有投标商须制作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长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长春大学采购项目投标商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网址:http://zcglc.ccu.edu.cn/loadforFiles;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9日08:30综合楼B区1208室;
4.开标时间:2017年5月9日09:00;
5.开标地点: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214室;
6.资质要求:投标商应具有经营窗帘资质的投标商;
7.其他要求:要求投标商携带窗帘及滑道小样。
联系人:李磊、张祥
联系电话:0431-85250281
传真:0431-85250282
长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