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长春大学2014年下半年维修工程
2、项目地点
长春大学校内
3、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内容:按照甲方要求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验收统一标准 。
4、招标内容
包工包料
5、工程时间及质保期
开工时间依据甲方要求,所有工程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整。质保期内要求施工单位接到报修电话24小时内进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施工,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支出。
6、资金要求
全额垫付,待审计处审结后进行付款
7、优惠条件及合同总价控制
1、优惠条件:间接费按校内物业中心取费标准,只计取管理费和税金;
2、合同总价控制:将年度内临时维修项目预算金额累计达20万元,做为合同总价控制标准,预算超过20万元将重新进行工程项目招标。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在近3年内应具备类似的项目设计业绩;
9、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5日至 9月19日上午8:30——下午16:00(北京时间),到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204室后勤管理处管理科报名。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0、招标文件发售
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9月15日至9月19日8:30~16:00(北京时间)到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2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11、现场答疑、开标地点、开标日期及评标办法另行通知。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