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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2016年电梯维修与保养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长春大学2016年电梯维修与保养单位选择 

招标公告 

1.招标概况 

本招标项目长春大学2016年电梯维修与保养单位招投标项目,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春大学,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维修与保养单位选择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大学2016年电梯维修与保养单位选择; 

2.2 项目地点:长春大学; 

2.3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项目选择1家维修与保养单位,承担长春大学2016年13部电梯维修与保养服务; 

电梯具体数据如下表: 

序号 

电梯类型 

品牌型号 

额定载荷kg 

运行速度m/s 

层站 

台数 

客梯 

广州日立NPH-1600-C090 

1600 

1.5 

11/11 

客梯 

广州日立NPH-1600-C090 

1600 

1.5 

11/11 

客梯 

广州日立CVF-II-1000-C090 

1000 

1.5 

17/17 

客梯 

广州日立CVF-II-1000-C090 

1000 

1.5 

17/17 

客梯 

广州日立NPH-1600-C090 

1600 

1.5 

12/12 

客梯 

广州日立NPH-1600-C090 

1600 

1.5 

12/12 

客梯 

广州日立NPH-1600-C090 

1600 

1.5 

10/10 

客梯 

广州日立NPH-1600-C090 

1600 

1.5 

9/9 

客梯 

沈阳电梯 

1000 

1.0 

6/6 

10 

客梯 

三菱GPS-II 

1000 

1.0 

5/5 

11 

客梯 

广州东方 

1000 

1.5 

13/13 

12 

客梯 

广州东方 

1000 

1.5 

13/13 

13 

货梯 

苏州科达液压电梯有限公司 

2000 

0.5 

3/3 

2.5 招标要求:本次招标属于清包形式,维保公司提供劳务,200元以下电梯零部件免费更换,200元以上电梯零部件由甲方提供材料成本,需在长春大学常驻一名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 

2.6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5,000元(捌万伍仟元),包括13部电梯维修保养费、部分材料费和人工费用,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该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2.7 评标办法: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参考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公司规模、技术力量、近三年业绩等综合因素进行投票。得票最高并且须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方可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2家或2家以上的最低价投标人,则所有评委对最低价的投标单位进行第二轮投票,得票最高并且须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方可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8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国家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特种作业上岗证,具有三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且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大学综合教学楼B区1204室后勤管理处管理科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装维保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组成 

5.1 开标时间待定,由长春大学电话通知,地点为长春大学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装维保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清晰,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另行装袋,并编制原件清单目录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备查,否则不予认定; 

5.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大学网站、学校公告栏和城市晚报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大学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人:梁晨 

电话:0431-85250071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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