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节能监管平台系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大学,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审图、造价等单位选择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名称:
第一标段:长春大学节能监管平台系统设计单位选择;
第二标段:长春大学节能监管平台系统施工图审查机构选择;
第三标段:长春大学节能监管平台系统造价公司选择;
2.2项目地点:长春大学
2.3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工程设计,中标后20日历日完成;
第二标段:施工图审查,接收图纸后7日历天;
第三标段:造价咨询,接收图纸后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对建设方指定栋号的能耗监测系统设计,其分类能耗范围包括电、水、供热三类;
第二标段:施工图审查;
第三标段:按照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误差率不大于±2%;
2.5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符合吉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技术规程》DB22T1957-2013、《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建设技术导则》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验收统一标准;
第三标段: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验收统一标准;
2.7资金要求:
第一标段:全额垫付;
第二标段:全额垫付;
第三标段:全额垫付;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00,000元(壹拾万元),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该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第二标段: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0,000元(肆万元),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该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第三标段: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0,000元(肆万元),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该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2.9结算方式:
第一标段: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设计完成,经审图所审图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二标段:审图完成,出具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审图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标段:出具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后,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工程设计,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第二标段:施工图审查,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类资质;
第三标段:造价咨询,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大学综合教学楼B区1204室后勤管理处管理科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开户许可证;
(4)企业税务登记证;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组成
5.1开标时间待定,由长春大学电话通知,地点为长春大学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清晰,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另行装袋,并编制原件清单目录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备查,否则不予认定;
5.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大学网站、学校公告栏和城市晚报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大学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人:梁晨
电话:0431-85250071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