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6—62
长春大学园林学院实验中心教学用水用电改造项目
第三次询价公告
1.项目名称
长春大学园林学院实验中心教学用水用电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
长春大学
3.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3.1项目内容:安装电源插座、配电箱,上下水改造、更换水龙头、维修水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2质量要求:以上工程内容需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4.招标内容
包工包料
5.工程时间
2016年12月,工期为 15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单》为准。
6.投标要求及结算方式
6.1各被询价单位根据踏查现场情况及相关施工内容,报出所有工程项目内容及造价。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30040元整(叁万零肆拾元整),被询价人报价超出控制价,则取消被询价人的被询价资格;
6.2由使用部门、后勤管理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组成询价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工程询价议价,确定施工单位。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8.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到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2楼1206室后勤管理处项目管理科报名。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被委托人身份证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组成
9.1开标时间待定,由长春大学电话通知,地点为长春大学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询价;
9.4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报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清晰,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另行装袋,并编制原件清单目录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备查,否则不予认定;
9.5询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长春大学网站、学校公告栏和城市晚报报纸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大学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联系人:梁晨
电话:0431-85250071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