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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生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审核人:

各学院学办:

根据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诚信考试)》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为保证考试正常秩序,坚决杜绝在校全体学生参与研究生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维护我校社会声誉。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研究生考试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相关事宜布置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将于2021年12月25日-27日进行。

二、认真做好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组织本学院全体在籍本专科生集中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的意见》、《刑法修正案(九)》等文件的学习。各学院要围绕《刑法修正案(九)》进校园、“诚信考试、诚信做人”等教育主题,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如:召开年级大会、班会、QQ群、微信等有效方式,大力宣传我省整治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的决心与措施,宣讲严肃处理研考违纪舞弊行为的典型案例,使学生深刻认识参与考试作弊必将对当前的学业、未来的就业甚至今后的事业产生无法挽回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真正在内心深处产生触动,自觉服从学校管理,抵制作弊行为。宣传活动要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注重实效,要关心学生的日常生活和思想动态,特别是发现有学生存在试图参与作弊的倾向或苗头时,要及时干预,耐心劝诫,正确引导,重点管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学院要组织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签署《拒绝参与研究生考试作弊承诺书》。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各学院要及时掌握研考期间学生去向,要认真统计25日、26日两天休息日学生去向;24日、27日上课期间在校非毕业生不允许请假,若因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离校者,要核查去向,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请假、销假制度;离校学生须保持联络畅通,能够随时联系得上。对无故离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追究,直至查清,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各学院辅导员要在24日、27日仔细检查所带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并分别于12月24日9:00、15:00前,将《2021年12月24日、27日研考期间学生不在校情况统计表》、《2021年12月25、26日学生去向统计表》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杨莱。(27日考研期间学生不在校情况统计表于当日9:00、15:00前报送)

四、严肃惩处违纪行为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层层包保,责任到人。辅导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法制教育和考勤管理。对研考期间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凡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触犯法律的,将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附件:1.《2021年12月24日、27日研考期间学生不在校情况统计表》

2.《2021年12月25、26日学生去向统计表》

3.《拒绝参与研究生考试作弊承诺书》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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